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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体育 - 官方推荐滚球投注平台 高赔率·秒返水·注册送体验金【已废止】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日期:2025-10-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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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体育 - 官方推荐滚球投注平台 高赔率·秒返水·注册送体验金【已废止】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盲的目标,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但我市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尚需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加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实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先进文化城市相适应的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

  1、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基础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石,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注重优先发展基础教育,切实把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着眼点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

  2、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把基础教育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基础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速推进教育现代化。

  3、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基础教育投入条例》,完善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基础教育投入体制和教育经费县级政府统筹的管理体制。实行好“一保、二控、三监管”机制。市、县(市)区政府要确保财政用于基础教育(中小学)的教育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基础教育的学杂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报告经费执行情况,接受监督。

  4、各级政府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切实关心教师生活,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保证中小学教师标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统筹发放政策,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在2004年前将历年陈欠工资全部解决完毕。

  ——以发展农村基础教育为重点,全力控辍,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加快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普及步伐,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和质量,发挥基础教育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到2010年,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初中后接受职业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确定“双高”普估标准和办法,大力推进“双高”普九工作。保证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巩固率达到97%以上,城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民族教育。重视特殊教育。

  ——通过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的有序扩张。在农村新建、改建、扩建普通高中、职业中专,下大力气办好1—2所职业教育中心或职业中专,继续做好初中后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巩固中等职业教育成果,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达到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相应比例;发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在办好现有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沟通的多种办学模式。发挥优质高中示范作用,积极创办省级示范性高中。

  ——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健全管理机构,划拨专项经费,制定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注重儿童早期教育,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理0—6岁学前教育的新体制。到2010年学前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市政府负责制定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省政府的实施办法,审核各县(市)区上报本地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对财力不足、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确有困难的地区,给予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给予补助;组织实施扶困助学活动。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抓好学校建设和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教育经费,增加教育经费预算,确保按时足额统一发放教师工资;按省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并及时将经费足额拨付学校,安排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继续负责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责任,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划拨建校用地,指导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村民自治组织一起,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开展助学活动,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巩固提高“扫盲”成果。

  7、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市政府将建立资助农村贫困地区教育专项资金,县(市)区政府要实现教育经费预算不留缺口,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三个增长”、“两个确保”。

  规范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税费改革后,县、乡两级政府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的改造和维护资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平调、挪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资金。

  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由县(市)区统筹发放农村中小学教师标准工资。市财政部门要通过转移支付和争取省统筹资金等措施对贫困地区予以扶持,确保当年不拖欠教师的工资。对可支配财力不足以发放公教人员工资的困难地区,市财政要按市管县的财政体制,积极帮助解决困难。

  8、大力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农村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和农村职业教育水平。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鼓励到农村多种形式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农村高中阶段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按合理比例建设并办好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有条件的可举办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相沟通的综合高中。

  9、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大力抓好“控辍”工作。保证农村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做到“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教改控辍、扶贫控辍”,通过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防止学生过早分化、开展初级职教、适时分流、因材施教、制定乡规民约、依法做好家长工作等措施,把农村中小学辍学率控制在省规定范围内。

  10、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端正教育思想,注重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加强体现素质教育内容的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载体。要建立健全各级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我市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中小学生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各县(市)区现有的青少年宫、馆、站要恢复功能,不准挪作它用;社会公益场所要全天候向中小学生开放;各县(市)区科技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优惠面向中小学生。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科学地确立层次递进的德育目标,调整和充实德育内容,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注重实践环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课内外教育与教学活动的结合,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中小学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进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要有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

  12、积极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做好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开发建设工作,推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整体设置九年一贯制的义务教育课程,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发地方性课程,加强学校课程的研究、组织、实施。

  提高外语教学水平。有条件的地区或学校可以从小学一年级开设外语课。做好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工作和现有外语教师的培训工作。充分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育手段,保证外语教学质量,确保中小学进行“双语”教学试点,建设外语教学示范学校,提高我市中小学外语教学水平。

  13、加强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和窗口学校建设,分阶段打造一些具有办学特色的学校。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目标,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注重发展体育、艺术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和发挥学生的兴趣与爱好,采取措施改变城市中学和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薄弱的状况。培养学生的探索能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创造条件推进小班化教学实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艺术教育,按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县(区)评估制度推进艺术教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场地建设和器材配备等工作。

  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快乐体育思想融入学校体育改革中。大力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做好学生常见疾病的防治工作。提高劳动教育的教育性和技能水平。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推广普通话、用字规范工作。

  14、改革和完善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增加能力考试的比重。小学取消百分制,完善等级加评语的综合评价制度,积极进行中学学年学分制和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的探索,重视实验操作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查。坚决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加强小学质量监控。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坚持指标到校的做法。要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高考“3+大综合+1”科目设置改革。

  15、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各级政府要对社会力量办学给予积极扶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赋予民办学校及其教师和学生与同类公办学校及其教师和学生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待遇。在招生、教师资格评审、教研活动、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政府要对社会力量办学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批和备案制度,健全规范的年检评估制度。

  规范、提高民办高中办学水平。鼓励试办中外合作学校。要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的办学体制。学前教育鼓励集团化办园。抓好企事业单位办园体制改革,避免学前教育资源的流失。教育行政部门要办好示范性幼儿园。城区尽快形成以教育部门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的正规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办园格局;农村实行由乡(镇)政府统管乡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班)的体制。要保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交付使用。

  16、依法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教育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公用事业费按民用标准缴纳。幼儿园根据办园质量,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实行优质优价。小学、中学阶段严格执行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要全面推广“一次性收费”政策。实行积极的价格调控,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办法,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学校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收费必须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依法理财、合理使用,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评价制度,把学校教育经费筹措、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建立学校收费由教育、财政、物价部门监督,教师工资的发放由财政部门监管,任何单位和部门向教育机构摊派、收费由监察部门监管的机制。

  17、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提高基础教育现代化水平。完善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实施“校校通”工程,逐步构建以市教育信息网建设为中心,以校园网建设为骨干,以多媒体教室建设为主体形式的三级现代教育信息网络发展体系,做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搜集、处理、运用信息的能力;加快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步伐,提高教师教育的现代化水平,构建基于现代化信息环境下的教师教育新模式;发展现代化远程教育,实现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加强学校信息网络管理,提供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重视常规的实验室、图书馆等基地建设,充分向学生开放,提高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的使用效益。

  18、大力开展扶困助学工作。健全制度,加强“政府扶困助学资金”管理。采取优惠政策,广泛吸纳社会捐赠。帮助困难家庭学生解决就学问题。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小学和初中学生逐步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全面落实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与制度。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对口支援力度,进行长期多种形式的对口支援。

  19、扩大教育开放,增强教育竞争力。要多渠道吸引资金,扩大教育资源,发展基础教育事业;探索和扩大办学形式;大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师资人才,促进鞍山教育与国际接轨。

  20、加强基础教育的教研、科研工作,强化基础教育教研、科研部门与高校和中小学的横向、纵向联系,注重教研、科研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提高教研和科研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水平,实现教研兴校、科研兴教。

  21、启动并实施“一所村小学一名大学生计划”,保证偏远贫困地区中小学师资的需求;切实提高教师继续教育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力度。帮助教师实现教育思想与教育教学实践整合;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提高教师运用双语教学的能力。充分发挥市、县(市)区教师进修院(校)作用,实施“1123园丁工程”,分别按教师总数的1%、10%、20%、30%建立省、市、县和学校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到“十五”末期,25%的幼儿园教师达到大专学历,50%的小学教师达到大专学历,45%的初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15%的高中教师达到研究生水平。

  22、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坚持贯彻〔2001〕74号文件和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编制管理,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稳妥做好中小学人员分流。通过教师聘用合同制、岗位聘任制,实行职称评聘分开的办法,建立竞争、流动、激励的用人制度和责、权、利统一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结合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教师资格条件,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清退代课人员,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发挥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作用,加强对教师交流、引进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23、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管理体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等管理职能,制定和完善教师交流制度。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考核任免、使用由县(市)区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党委归口管理。县(市)区的县级中学领导干部,由当地县(市)区委与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考核,市教育局党委任免。逐步改革校长任命制的单一制度,试用聘任制、选任制、考任制。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完善校长培养、培训工作制度。改进教师进修学院(校)的人员聘用、聘任办法,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试行首席教师制度。

  24、大力加强师德建设。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师师德建设水平。把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服务作为师德建设的核心,使教师在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中,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要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师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师德建设评估,推广师德建设试点单位经验,扩大试点单位数量,促进师德建设水平的提高。建立教师师德建设评估档案,完善师德建设体系。对师德评估不合格的教师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25、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管理基础教育目标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基础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市政府将基础教育工作实绩列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市基础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提高基础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残疾儿童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为每个适龄儿童创造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以保证每个儿童获得全面发展。

  26、各级政府要确立依法治教思想,提高依法治教意识,自觉带头落实相关的教育法律。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保障教育投入,依法保障基础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要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周围有良好的环境和秩序。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大力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27、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坚持督政为主、督学为本、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加强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专业化督导队伍的建设,把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和基础教育的高水平、高质量作为重要的督导内容,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督导计划,认真开展专题督导与综合督导相结合、过程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督导检查工作,实施发展性督导评估,注重对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基础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

  28、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利用学校优势为社区建设和发展服好务。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努力加大对基础教育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有关方面的典型经验,以形成全社会关心基础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的良好社会氛围。